全球产业重构与中国企业出海

发布时间:2026-06-22 20:10:52
简介:此外,在尊重企业自主决策等基础上,国家对出海产业的地域布局应该有所规划,适当引导;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国际机构协调,推动将更多的中国标准从自发标准纳入制度化标准;对出海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汇回国内提供税收优惠,对出海企业利润回流再投资免除相关税项;为出海企业和个人提供领事保护等外交保护外,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中国企业和人员在特殊情况下也应考虑提供经济、金融、军事等特殊手段保护。
作者:刘晓春

全球产业链与产业结构始终是在变动中,只是有相对稳定阶段和激烈动荡阶段。所谓重构,即是指激烈动荡阶段。

产业重构背后的原因,可以粗略分为国际政治博弈和技术变革两类,两种原因并不是截然分裂的,是相互交织的,只是不同阶段表现不同。目前阶段,是两种原因共同的推动,尤以国际政治博弈为主要推动力。

全球产业重构,往往是发达国家或强权国家及其掌握先进技术和资本的大型企业所发动、所主导,其他国家和企业一般处于被动应对地位。在主导和应对的互动中逐步达到全球产业结构的基本稳定。与以往不同,在这波全球产业重构中,中国及中国企业已经从被动应对者变成主动参与者。

在这波全球产业重构初露端倪阶段,国家层面就前瞻性地提出了“一带一路”倡议。企业层面,开始只是被动应对,随着企业“出海”形成大规模浪潮,中国企业实际上已经国际国内联动发力,成为全球产业重构的一支主要力量。

也正因此,中国企业“出海”展现了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新特点,在全球产业重构中形成了新趋势,遭遇了新挑战。

中国企业出海新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一个国家成千上万的企业短时期内走向世界各个角落。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产业转移,主要是发达国家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是许多发达国家的企业到发展中国家投资,转移的目的地相对比较集中。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日本也有很多企业“走出去”,但它与其他发达国家的产业转移是同步的,只是就日本自身而言,“走出去”企业的占比较高,但投资目的地还是比较集中。这次中国企业出海,企业数量多,投资规模庞大,不仅有大型企业,更有许多中小企业甚至个人创业者,出海目的国遍及世界各大洲。

第二个特点是,各行业全方位出海。与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发达国家低端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不同,这一波中国企业出海是各行各业全方位出海,既有低端产业,也有高端产业如新能源汽车、金融科技等;既有制造业,也有如电信类的基础设施企业,还有如蜜雪冰城之类的餐饮企业,以及电商和科技企业;既有在国内已经非常成熟的企业,也有许多科技初创企业,甚至许多科技类初创企业创业之初就直接出海布局。

第三个特点是,集群式产业链出海。中国制造业拥有强大的竞争能力,除了劳动力成本、劳动力效率、制造业技术和产业门类齐全优势外,更重要的优势是具备无与伦比的产业链协同效应。出海企业普遍反映,即使利用国内产业链,其生产效率和成本效益也远远高于利用当地产业链,更何况当地相关产业链难以保证完整。

有些企业试图在当地建立产业链,但由于文化、员工素质、技术等原因,其协同效率与国内产业链相差甚远。于是,出现了一种全新的出海现象——中国产业链集群出海。例如,浙江台州地区企业出海,明显带有地区产业特色,是汽摩配产业链集群出海。集群出海,包括整个产业链的主要企业、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甚至生产工人。这与以往发达国家低端产业转移和高科技产品产业链布局完全不同。

第四个特点是,中国企业出海规模庞大,这包括企业数量和投资数量。由于中国经济体量庞大,这种全方位的出海体量也非常庞大,对于大多数中小经济体和发展中经济体而言,中国企业都是巨大的存在,快速提升了当地的产业层次,但同时可能也会对当地相关行业造成一定压力。

第五个特点是,中国企业是以一个发展中国家的企业为背景推动产业链国际化的。历史上,都是发达国家的技术先进企业借助国家发达的经济、先进的技术乃至强大的军事实力开疆拓土。因此,所在国政府和人民与这些发达国家的企业和人员处理各种关系时,往往都带着敬畏的心理。然而,对中国企业和人员,一些国家,包括一些国家的人民和同行,在欢迎中国企业投资的同时,与看待发达国家企业和人员不同,往往不会以仰视的目光来看待。这在一定程度上会给中国企业在当地的经营和发展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

中国企业出海遭遇的新趋势与新挑战

中国企业出海的特点是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带来的影响和趋势是全新的,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没有遇到过,世界上其他国家和企业也没有遭遇过,对中国和世界都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1. 全球南方国家有机会加速实现工业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世界经济格局可能迎来重要变化。

中国强大的制造业能力、基建能力和产业链协同能力,再加上产业链集群式出海,有助于迅速在目的国和地区落地完整的基础设施、产业链和商业模式。许多发展中国家几百年来的工业化梦和现代化梦有机会在更短时间内得到实现。

这个现象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已经出现。现在不少发展中国家的网络基础设施已经好过一些老牌西方发达国家。如果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在制造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还是像目前这样进展缓慢,不远的将来其经济在全球占比出现下滑是有可能的。

2. 中国标准、中国规则、中国模式将自然而然地走向世界。

随着中国企业大规模产业链集群式出海,许多中国制造业标准、基础设施标准、网络标准等已经实质性地走向世界。

以往,中国企业是参与跨国公司所组建的供应链,只能遵循别人的标准和规则。这次则是中国企业组成的产业链和供应链集群式出海,当地企业逐步加入这个产业链和供应链。特别是许多新兴产业,在技术上是中国企业领先,甚至是中国企业的原创,其标准和规则必然以中国企业为准。

目前在许多发展中国家,电信等基础设施都已是中国标准;在东南亚等地的数字技术领域,技术路线、协作模式都是中国化的,甚至工作中的交流语言就是中文。目前这种现象还是自发性的,应该说大多数还没有达到制度性层面。

3. 短期内,出海的中国企业可能会给所在地区政府和企业造成一定冲击,中国企业或在当地遭遇挑战。

中国出海企业对目的国的长远利益是明确而实在的,可以以极低的成本迅速实现工业化和基础设施现代化,可以获得质优价廉的商品,迅速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短期也能提高GDP和进出口额等。但不可否认,短期而言其可能会给一些国家和地区当下的经济、企业和利益群体带来一定冲击。目前,部分国家对中国企业存在一种矛盾心理。

由于各国体制、机制、文化、法律、历史、风俗等各不相同,不同国家会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不同措施以应对中国企业出海的大趋势,个别国家或许会采取比较敌对的措施。但相信面对机遇,大多数国家会平衡短期压力和长期发展。

4. 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和企业家,或将比发达国家企业跨国经营遭遇更多困难,会有许多意料之外的新型服务需求。

许多发展中国家政府和人民,对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和个人,在心理上是仰慕的,有时甚至是惧怕的。但对于温和的中国企业和中国人,他们大多数是平视,有的甚至是俯视。

要求中国企业和企业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制度,必须尊重所在国的宗教和习俗,融入当地社会,这些都是对的,但仅仅靠这些,可能并不足以解决上述心理落差问题。这是我们政府、企业和企业家必须正视的一个现象。

由于以上原因,中国出海企业的需求,有许多并不是一般跨国投资、跨国经营所遭遇的问题,西方国家历史上没有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和做法,这包括法律顾问和法律保护、企业财产与人身安全保护、跨境投融资、跨境支付结算、跨境财务管理等服务需求。

将支持中国企业出海作为参与全球产业重构的重要国家战略

中国企业出海,原本是企业的自发行为。现在看,不仅企业获得了新的发展机会,更是对我国、对世界尤其是全球南方国家带来了巨大的正面效应。因此,应将支持中国企业出海作为我国参与全球产业重构的重要国家战略,制定各项政策、创新多种服务。本文侧重金融服务提出一些建议。

1. 金融行业的管理部门需要从宏观金融管理角度,统筹内外管理跨境资金流动。

过去我们说跨境资金进出,就是外汇资金的跨境流动,所以外汇管理同时就包含了跨境资金管理。但是在人民币国际化条件下,跨境资金流动已经不仅是外汇资金;反过来,人民币发行、流通管理也不能只是面对境内市场需求。

当大量企业出海,逐步形成庞大的海外中国企业网和产业链、供应链,人民币和外币资金的跨境流动规模将更加庞大,流入流出更加频繁。这种情况下,传统的外汇管理策略和仅仅面向国内市场的人民币流通管理策略,已难以满足当前的需求。我们需要重构金融管理的思路和工具,实现内外资金流动的统一管理。这意味着在保证市场资金流动性合理充裕的同时,也要兼顾国内外市场特别是海外的中国企业以及相关的产业链和供应链的需求。

更具体地,有关信贷、保险、债券、资产交易、外汇买卖、跨境支付等政策都要根据企业出海需求及国际惯例做适应性调整。

2. 将上海建成出海企业服务中心。

我国虽然已有一定数量的境外金融机构,但单纯机构的服务,其产品和综合服务能力是有限的。历史上,荷兰、英国企业走向世界,其背后都有一个强大的金融中心。现代美国企业全球化布局,同样离不开强大的纽约金融中心的有力支撑。中国企业出海是特殊国际环境中的现象,与历史上其他国家企业的全球化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可能依赖其他国家的金融中心。

我国有香港这个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具有应对市场变化的灵活性,但还不足以完全满足中国企业出海的特殊需求。这方面,需要发挥上海的作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要提升竞争力和影响力,其竞争力和影响力需在支持中国企业出海中体现。

(1)将上海建成中国出海企业的投融资中心。出海企业可以在上海募集银团贷款、发行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等产品,甚至发行股票。同时出海企业也可在上海投资各类金融资产,参与金融交易。

(2)建设非美元、小币种外汇交易中心。

(3)鼓励中外资银行合作,利用各类新型数字技术,多模式探索新型区域化跨境支付结算平台。

(4)探索建设司库服务平台。大企业有能力独自建立司库系统,金融机构也为跨国集团企业提供司库服务。但出海企业中有大量中小企业,为了应对所在国外汇管理等不确定性,有在所在国之外进行资金管理的现实需求,而其自身却没有能力和资源进行专业管理。如能建设司库服务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司库服务,既能解决中小企业跨国资金管理难题,又能帮助其节省跨国资金管理成本。

(5)建立跨国法律、仲裁、会计、企业管理等服务中心。

(6)建立即时响应决策机制。出海企业会不断产生新的需求,没有成熟的做法和经验可以借鉴,往往也等不及系统的制度研究出台,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在上海建立一个即时响应决策机制,对一些新需求进行即时的、碎片化的决策。如果做法可行,将来纳入正式规章制度;如果不可行或有风险,可以研究优化或停止相关业务。3. 鼓励有境外机构的大型银行构建服务企业出海的境内外综合服务体系。

目前出海的中国金融机构主要是大型银行,布局以国际金融中心和主要经济体为重点,与目前中国企业出海在区域覆盖上出现错位,同时少有与中国企业出海相匹配的系统业务策略,而境内与境外的业务协同更是欠缺。面对中国企业产业链、集群式出海,大型银行需要突破“一企一策”的服务模式,制定针对不同集群、境内外联动的综合服务策略,提供涵盖授信、结算、司库管理、零售服务等业务的一揽子服务模式。有些方面,还要探索境内外中资银行间及中外资银行间的合作服务模式。因此,大型银行一方面要完善境外机构布局,另一方面也需要调整内部体制机制,构建服务企业出海的境内外综合服务体系。大型银行境外机构尤其要提升在境外的人民币投融资能力。

4. 大型保险公司、投资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境外布局力度,及时为中国出海企业提供相应的金融服务。

历史上,西方保险业务就是在大航海时代为跨国运输、跨国贸易提供服务中快速发展起来的,保险产品也是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创新的。

我国保险公司应该充分利用企业出海这一难得的机遇,积极走向国际,创新发展,与西方保险公司正面竞争,实现真正的既大又强。投资银行也是如此。目前在海外已经有一些非常好的中国企业,许多大型国际金融机构都主动上门为它们提供服务。我国投资银行在这方面不应该缺位。

5. 通过为出海企业服务,积极推动绿色金融、可持续投资中国标准走向世界。

当前,可持续投资在西方遭遇挫折,中国在产业技术、金融创新和投资方面已经走在世界前列,应该在支持中国企业出海中引导中国企业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在这一领域持续发挥中国引领作用。

6. 期货交易所和期货公司要面向出海企业创新产品和交易模式,使上海金、上海铜等期货价格真正成为国际价格。

过去我们希望借助最大买家的身份来在大宗商品等领域获取更多定价影响力,但仅凭国内买家,实现难度很大。现在有遍布全球的出海企业,都是买家,并且它们有机会影响所在国的其他买家,这有助于中国期货交易所的商品价格尤其是以人民币计价的价格成为国际价格。

7. 中小金融机构与大型金融机构合作共建服务企业出海金融服务链。

大型金融机构不可能包揽集群式企业出海的所有金融服务,中小金融机构也难以单独服务集群式企业出海。集群式产业链出海企业需要的金融服务往往也是链式的。中小金融机构可以遵循市场化原则,参与到服务链中,提供自身特有的金融服务。此外,中小金融机构还可以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参与外汇交易、银团贷款、跨境贷款和跨境资产等投资。

此外,在尊重企业自主决策等基础上,国家对出海产业的地域布局应该有所规划,适当引导;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与相关国际机构协调,推动将更多的中国标准从自发标准纳入制度化标准;对出海企业利润和个人收入汇回国内提供税收优惠,对出海企业利润回流再投资免除相关税项;为出海企业和个人提供领事保护等外交保护外,对某些国家和地区的中国企业和人员在特殊情况下也应考虑提供经济、金融、军事等特殊手段保护。


作者刘晓春系上海新金融研究院(SFI)副院长,本文为作者在CF40研究·「洞悉中国」季度闭门会“全球产业重构下的中国定位”上所做的主题演讲。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F40及作者所在机构立场,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