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型开放是高水平开放的努力方向和重要标识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第七部分谈对外开放,这部分有两点需要特别关注:一是要求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二是提出要拓展双向投资合作空间,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我就学习《建议》这方面的相关内容谈几点体会。
第一,制度型开放要求对接高标准经贸协定。
按照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的要求,制度型开放的主要特征,就是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领域等实现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近些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一些新的多双边高标准贸易协定出现。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为例,这个协定是国际高标准规则的常用参照标准。CPTPP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关税与市场准入,要大幅提升货物贸易自由化水平。二是服务贸易与投资,开放程度较高,涵盖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多个行业。三是电子商务与数字贸易,促进跨境数据流动,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四是知识产权保护,提出高标准要求,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地理标志等。五是环境与劳工标准,要求履行国际环境公约、减少污染排放,并保障劳工基本权利。
此外,协定还涵盖政府采购、国有企业、竞争政策、中小企业发展、争端解决等内容。2020年11月20日,习近平主席在APEC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时宣布中方“将积极考虑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并于2021年9月正式递交加入CPTPP的申请。
第二,对接高标准经贸协定是开放也是改革。
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的“相通相容”,本质是推动国内相关制度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衔接性改革”。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了相通相融的7个方面,即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均为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核心议题,也是我国对接国际规则的重要内容,更是我国国内改革的重要方面。
产权保护要求产权制度进一步改革完善,特别要在专利、商标、版权等方面实现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高标准保护。产业补贴不仅涉及出口企业和产品,更涉及公平竞争减少取消补贴,并使合理保留的补贴透明化,是促进公平竞争的重要举措。
环境标准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议题,引导生产要素在国内外市场上的配置低碳更绿色。劳动保护要求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劳动报酬、工作条件、工作时长等方面合规合法,能够促进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平衡。
政府采购要求国内外企业有平等参与的机会,防止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甚至导致腐败行为。电子商务是一个新的商业领域,要求各国在商品、服务和数据跨境流动、电子支付、网络安全等方面加强国际互认和合作,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
金融领域的规则制度相通相融,要求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减少企业在融资方面的不公平,同时在资本流动、金融风险防控等方面的金融监管政策与国际金融规则接轨,推动金融市场的开放与稳定。
上述各个领域中,也有一些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发展利益的不合理要求,需要在谈判中据理力争,在总体相通相融中维护我方合理权益。
第三,制度型开放要与国内改革协调推进。
国内体制改革不到位,开放就不能放开步伐,国内改革到位才能支撑更高水平开放。在开放体制中,国内基本经济变量失衡和市场扭曲带来的影响超出国界,负面影响被放大。例如当价格不能及时反映国内某种要素的市场供求和机会成本时,企业就会超量使用,还会大量出口。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为了保证制造业的产品价格稳定,在国内较长时期内控制能源原材料价格,使其不能达到市场均衡价格,使这些我们原本短缺、应该节约使用要素被超量使用,高能耗的基础产品大量出口,进一步加重国内能源原材料短缺状况,并将污染留在国内。最终,政府只能加强对进出口商品的管制,使对外开放程度收缩、水平下降。
再如,开放环境中,国内企业可以在国内融资,可以引进外资,还可以到海外投资,如果国内金融业配置资金的效率不能有明显改善,国际投融资行为就会超常发生。
因此,推进国内市场改革特别是要素市场化改革,让市场真正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才能真正实现开放的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政府产品与要素跨境流动的管制与干预也才能减少。
第四,国内企业改革到位是企业“走出去”行为合理的保障。
《建议》提出促进贸易投资一体化,引导产业链供应链合理有序跨境布局。当企业在全球市场配置资源时,国内企业改革不到位产生的不当行为会蔓延到国外市场。
例如,以往出现的国有企业在投资经营中重扩张轻风险、导致企业效益差甚至长期亏损的行为,有可能伴随着我国企业海外投资的增加而“出海”,致使国有资产流失损失。
必须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平衡“动力”和“约束”机制,使内需外需都能够建立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对民营企业来说,只有依法平等长久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创造各类企业平等竞争的市场与法制环境,才能真正让民营企业有信心增预期,不会出现开放条件下的避险型资金外流和资源错配,最终不得不收紧资金跨境流动的开放度。
第五,同等对待商品与要素跨境双向流动。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的开放政策一直倾向于鼓励出口限制进口,鼓励资金流入限制资金流出,倾向于给外资企业更多优惠。这种倾向性是由我国国情、发展阶段和产业竞争力所决定的,也是许多国家在相同发展阶段采用的战略。
现在我们发展到达新水平,商品、资金和技术双向流动能够促进我们发展和与世界合作共赢。一是平等看待出口和进口。过去多年,我国产业国际竞争力较差,国内企业出口高品质商品和与进口商品竞争的能力较弱。我们多年来采用鼓励出口和限制进口的政策。我国发展达到目前水平,通过出口扩大市场、获得规模经济和分工的益处,与通过进口引进各种资源、提升国内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两者同等重要。
二是平等看待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改革开放之初,我国资金与技术极为短缺,我们大力引进外资;现在,我们国内外投资规模全球第一,我国的海外投资较快增长。同时,继续引进高水平外资和技术,依然是我们发展的需求。今后,吸收外资与对外投资对我国发展同等重要。
三是平等看待引进技术和对外技术投资。改革开放较早时期外商投资企业带来了资金、先进技术、出口、管理经验和中高端人才,带来强大竞争压力,同时为我国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许多示范。近些年来,国内企业快速成长,带着先进技术的对外投资既能扩大我国企业海外市场,更受到许多东道国的欢迎。今后,技术的双向流动同等重要。
作者江小涓系中国社科院大学教授、国务院原副秘书长,本文根据作者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接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座谈会上的发言内容整理。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CF40及作者所在机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