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动能转换的产业机遇与政策取向

发布时间:2026-07-17 19:32:05
简介:与会专家认为,多重目标之间的平衡是国有经济运行中长期面临的客观课题,难以一蹴而就。在部分热门赛道,资金较为充裕、容错周期较长,也可能伴随估值偏高等苗头,值得关注。考虑到硬科技和分布式创新对专业判断要求较高,国有资本的比较优势更多体现在资源整合与产业协同,而非全赛道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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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旧动能转换重在融合再造而非简单替代

从产业视角看,新旧动能转换主要体现为三条赛道:传统产业的提质升级、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未来产业的前瞻培育。

传统产业仍占制造业增加值的约80%,是带动就业和税收的主要力量,虽面临综合成本上升等压力,但也迎来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的转型机遇。传统产业升级本质上是产业生命周期的一次重启:每一轮新技术导入都会拉升产业价值、突破原有天花板、推迟产业衰退阶段的到来。

新兴产业已在多个领域初步确立全球领先地位,但仍面临产业生态不够成熟、同质化竞争、部分行业增收不增利等挑战,需通过产业链整合、生态培育和国际化进一步向价值链高端攀升。

未来产业是战略布局的重要方向,当前关键是打通从技术验证到商业落地的转化链条,以场景开放和长期资本投入加快培育。

与会专家进一步强调,新旧产业不宜机械切分。在智能化背景下,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往往相互交织,新旧之分更宜作为一种分析视角而非严格归集,识别新经济更应回到研发投入强度等可量化指标。

与会专家还提出,三条赛道都应坚持优胜劣汰,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实现优化升级。新旧动能转换的核心,最终统一于以创新重塑增长曲线、推动传统产业焕发新生的过程。

二、新经济已成为经济增长的重要动力

与会专家提出,新经济部门与旧经济部门已连续七年呈一升一降的稳定分化,其突出特征可概括为:新经济以约10%的负债增量,贡献约20%的营收、30%的净利润、40%的新增税收,以及50%的研发投入与新增就业。

2025年还出现一个值得关注的变化,即新经济的增量首次较为明显地弥补了旧经济的回落,二者由此前的同向波动转为一定程度的此消彼长。

新经济的另一显著特征是对负债依赖较低、以股权融资为主。从企业画像看,新经济企业普遍轻资产、重研发、上市前多数尚未盈利、估值较高,主要依靠股权而非银行借款融资。从宏观意义看,获得PE/VC支持的企业全要素生产率(TFP)通常更高,科创板、专精特新企业绝大多数获得过股权投资,PE/VC对TFP提升和就业吸纳的作用较为显著。

与会专家也提醒,对新经济的资源效率仍需全面看待:新经济虽对负债依赖较低,但对股权资金的依赖较高,股权同样是重要的资金投入;其单位产出对应的投资强度也相对较高,在大量投入尚未转化为产出的阶段,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往往需要一定时间才能逐步显现。

三、金融体系适配新质生产力的能力待提升

金融对三条赛道发挥着差异化的关键作用:对传统产业升级起催化作用,对新兴产业做强起放大作用,对未来产业成长起孵化作用,绿色信贷、并购贷款、供应链金融、天使与风险投资等分别支撑不同阶段的需求。

与会专家普遍认为,当前金融体系对新质生产力的识别、定价、风险管理和退出能力仍有提升空间,各类资源配置效率有待进一步优化。

融资结构方面,一级市场中民营社会化资金占比相对较低,长期看有待形成更可持续的资金结构。退出方面,当前处于退出期的资金规模较大,退出渠道较为依赖IPO,而成熟市场中IPO仅占退出的一小部分;相比之下,产业并购和老股转让等更具现实空间,S基金短期内则较难成为主要退出渠道。

与会专家还表示,随着技术、数据、算力、知识产权等无形要素日益成为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资产,传统上以抵押物为中心的金融模式对其适配不足。这意味着,金融服务的对象、工具与基础设施需相应调整,从更倚重有形抵押物,逐步转向更看重企业的研发能力与成长潜力。

四、国有资本与政府引导基金需统筹多重关系

作为新一轮新经济投资的重要力量,国有资本和政府引导基金的角色正从单纯的资金提供方,向连接政府资源、社会资本与产业的纽带拓展。

与会专家认为,这类机构在实践中也需要统筹处理若干关系:一是目标多元,既要支持投早投小、长期陪伴,又要兼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二是地方发展诉求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之间需要更好衔接;三是财政、国资、审计等不同体系的要求有待进一步协调统一;四是市场化激励约束机制仍在探索完善之中;五是退出细则有待进一步健全。

与会专家认为,多重目标之间的平衡是国有经济运行中长期面临的客观课题,难以一蹴而就。在部分热门赛道,资金较为充裕、容错周期较长,也可能伴随估值偏高等苗头,值得关注。考虑到硬科技和分布式创新对专业判断要求较高,国有资本的比较优势更多体现在资源整合与产业协同,而非全赛道覆盖。

五、政策建议

为更好推动新旧经济的动能转换,与会专家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坚持改革优先,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健全企业破产和市场退出机制,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要素市场化配置,落实优胜劣汰,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实现低效产能的有序退出。

第二,推动金融供给更好适配新质生产力。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的新质生产力金融评价标准,更多依据研发投入、专利、技术水平等评估企业价值。可在创投标的中适当放开优先股、可转换债、债加认股权等股债混合工具,引导保险、银行等长期资金入场。

第三,畅通退出渠道,改革退出体系。提升IPO市场对创新企业的定价能力、鼓励多元上市与并购,同时大力发展产业并购和老股转让,明确退出的定价机制与道德风险边界,发挥香港作为国际定价中心的作用。

第四,推动国有资本更好聚焦、完善容错机制。引导国有资本聚焦战略性、基础性领域,资源向投资前端和产业赋能倾斜;在风险问责上更注重总体核算,健全动态资产管理机制与可操作的退出细则。

第五,协调监管与问责标准,完善相关税收制度。推动财政、国资、审计等不同体系的监管与问责口径进一步协调,依据业务规律科学界定责任;研究推进创投环节的综合计税和投资人税收优惠。

第六,开放应用场景,加快新技术转化为新产业。为把握好AI驱动科学研究(AI for Science)的机遇,政府部门和龙头企业可带头将自身实际业务作为新技术试用场景,完善中试验证平台、算力和网络等基础设施,让创新成果更顺利地从实验室走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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